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是()。A.购进货物用于职工食堂B.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C.购进货物用于无偿赠送其他单位D.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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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18 22:3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是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选项B)。因为从增值税的收税范围来看,销售和转让货物等收取货物价款的行为准予征收增值税,而个人消费又是销售货物的一种行为,因此个人消费也应承担增值税的义务。 其他三个选项,购买货物用于职工食堂(选项A)、购买货物用于无偿赠送其他单位(选项C)与购买货物用于集体福利(选项D),都属于对货物进行无偿的流通,因而不应当承担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一种比较主要的税种,主要是针对生产或者进口环节,在我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较广,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国内货物和服务的进出口等。但同时,因法律规定,对于购买货物用于职工食堂、购买货物用于无偿赠送其他单位、购买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等行为是不属于增值税收税范围的。
2023 01/18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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