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咨询下,如果年底暂估: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下一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发票还没收到,进行纳税调增了,补缴了税款,账里面怎么进行凭证调整那?
年底进行的主营业务成本暂估,在未收到发票时,已经做了如下会计分录:
```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暂估账款)
```
如果下一年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由于发票尚未收到,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并相应补缴了税款,这时应当做以下会计分录:
1. 纳税调增所得税费用:
```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或其他相关科目)
```
2. 补缴税款:
```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
在收到发票后,应该对暂估的成本进行调整,如果实际成本与暂估成本一致,则不需要调整;如果不一致,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和应付账款:
如果实际发票金额大于暂估金额:
```
借:主营业务成本(差额部分)
贷:应付账款(或与供应商结算的其他相关科目)
```
如果实际发票金额小于暂估金额:
```
借:应付账款(或与供应商结算的其他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成本(差额部分)
如果后期收不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4 03/26 16:26
具体的什么问题的?
2024 03/2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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