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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其他法院专属管辖是什么意思
84784994 | 提问时间:03/22 22:10
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的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 在我国,专属管辖主要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作业地的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举例来说,如果在一个城市内发生了一起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如房屋买卖纠纷,根据专属管辖的原则,这个案件只能由该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地区的法院无权受理。 此外,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不能依双方协议改变专属管辖的法院,但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仲裁裁决方式解决纠纷。协议选用仲裁裁决方式后,不受专属管辖的限制,即双方当事人协议采用仲裁裁决解决纠纷时可以协议选择由哪个仲裁委员会仲裁。 总之,专属管辖确保了特定类型案件由最适合的法院进行审理,提高了司法效率,维护了司法公正。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法条或咨询专业律师。
03/22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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