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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为什么在共同管辖中,先立案的法院不可以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
愚公移山 | 提问时间:09/04 15:25
小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评估师
已解答137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共同管辖的情况下,先立案的法院不可以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是因为《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明确指出,当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应当选择其一提起诉讼。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起诉,例如在侵权纠纷中既向被告所在地又向侵权行为的结果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确保了案件的管辖权归属于最先立案的法院,“禁止踢皮球”,以避免管辖权的冲突和混乱。因此,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以确保案件处理的连贯性和效率。

祝您学习愉快!

09/0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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