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年 3月 20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 1500万元及一项债权投资取得非关联方 B公司 80%的股权,并于当日起能够对 B公司实施控制。购买日,该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4000万元,公允价值为 4500万元;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5000万元,公允价值为 6000万元。A公司另支付法律审计等费用 300万元,假定 A公司与 B公司的会计期间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的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为什么是确定 投资收益500 不是应该确定资产处置损益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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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4 | 提问时间:03/04 12:31
A公司应确认投资收益500万元,而不是资产处置损益500万元。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在这个案例中,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500万元是A公司因为出售(或交换)债权投资而获得的额外收入,所以应计入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用来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这个案例中,并没有涉及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出售或转让,所以不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03/0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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