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3月,A公司通过增发6 000万股普通股(面值1元/股),从非关联方处取得B公司20%的股权,所增发股份的公允价值为10 400万元。为增发该部分股份,A公司向证券承销机构等支付了400万元的佣金和手续费。相关手续于增发当日完成。假定A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B公司20%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与A公司增发股份的公允价值不存在重大差异。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A公司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
A.
6 000万元
B.
10 400万元
C.
10 800万元
D.
6 400万元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3 06/17 21:58
您好,以控股合并以外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应以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因此初始投资成本等于所增发股份的公允价值10 40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0 400
贷:股本 6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 400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2023 06/17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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