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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案件时。到期的债务期限在破产受理之前6个月,是否可以撤销?如果可以撤销,破产原因在前6个月出现是否撤销?
84785031 | 提问时间:02/21 15:19
易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案件时,到期的债务期限在破产受理之前6个月,是可以撤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如果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那么就不在撤销之列。
02/21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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