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1)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生产用钢材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80万元,委托某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将该批钢材运回,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0万元。
(1)计算事项(1)中甲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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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4 01/31 10:38
你好,同学
甲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80*13%+10*9%
2024 01/3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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