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行为属于虚开发票除没有实际业务的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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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2 | 提问时间:01/28 06:11
您好,虚开就是没有实际业务或与实际业务不符
虚开发票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为他人虚开:指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为其他企业或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这种行为可能涉及收取费用,但并不一定需要支付这些费用。
2为自己虚开: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或企业在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仍然开具发票给自己,以此来抵扣应缴税额或在财务上欺骗他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即个人或企业知道自己的业务与另一家公司无关,却允许该公司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发票。
4介绍他人虚开:指的是个人或企业明知有两家公司之间没有实际的商业关系,却帮助这两家公司相互开具发票,并传递相关的开票信息和金额等信息。
以上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这些法规明确禁止虚开发票的行为
01/28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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