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 2×20 年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0万元,坏账准备50万元, 2×20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00万元,坏账准备90万元, 2×21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0万元,坏账准备60万元。甲公司 2×20 年和 2×21 年税前会计利润均为200万元,所得税率为25%。计算2×20年末和 2×21 末的应收账款计税基础及 2×20 年和 2×21 的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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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1 | 提问时间:01/05 14:13
2×20年末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0万元,坏账准备为90万元,因此应收账款净额为210万元。由于税法规定,坏账准备不得税前列支,因此2×20年末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为300万元。
2×21年末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50万元,坏账准备为60万元,因此应收账款净额为350-60=290万元。税法规定,坏账准备不得税前列支,因此2×21年末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为350万元。
2×20年的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200+(90-50)=240万元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240×25%=60万元
2×21年的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200+(60-90)=170万元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170×25%=42.5万元
01/05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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