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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2×20年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0万元,坏账准备50万元,2×2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00万元,坏账准备90万元,2×2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0万元,坏账准备60万元。甲公司2×20年和2×21年税前会计利润均为200万元,所得税率为25%。计算2×20年末和2×21末的应收账款计税基础及2×20年和2×21的应交所得税。
84785034 | 提问时间:01/05 11:49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甲公司2×20年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坏账准备为50万元,所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200-50=15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应就其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而未发生的不作为扣除。所以,2×20年末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为300万元,因为税法不认可会计上计提的坏账准备。 甲公司2×20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为2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200+(300-150)+(90-50)=340万元。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340×25%=85万元。 2×21年末,甲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350-60=290万元,而计税基础仍然为350万元,因为税法不认可会计上计提的坏账准备。 甲公司2×21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仍为2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200+(350-290)+(60-90)=180万元。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180×25%=45万元。
01/0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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