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产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金额。销售产品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2021年度6月份,甲公司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7)结转本月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4000元。做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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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12/04 16:52
您好
借:其他业务成本 4000
贷:包装物 4000
2023 12/0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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