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售价中不包含增值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还笔吉转。2021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6日,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商品售价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20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前,该批商品已计提了2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47 | 提问时间:2023 11/24 16:58
你好,是需要做这个业务的分录?
2023 11/24 16:5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