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足增值税加计递减政策的条件。本年5月,取得广告设计收人不含税价款86万元,奖励费收入3.18万元;支付设备租赁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3万元。要求:计算甲广告公司上述业务的应纳增值税。(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5%,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模式,0.00模式。广告设计适用增值税率6%。)
该公司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1) 万元
该公司本期增值税正常进项税额: (2) 万元
该公司本期增值税加计进项税额: (3) 万元
该公司本期增值税加计进项税额和正常进项税额合计: (4) 万元
该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额: (5) 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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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1 | 提问时间:2023 11/22 19:48
同学,您好!
公司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86*6%+3.18/1.06*6%=5.34(万元)
本期增值税正常进项税额=3万元
该公司本期增值税加计进项税额=3*5%=0.15万元
该公司本期增值税加计进项税额和正常进项税额合计:=3+0.15=3.15万元
该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额=5.34-3.15=2.19万元
2023 11/22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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