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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B.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以复议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经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共同管辖 D.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由原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共同管辖 E.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 C,D,E 【知识点】行政诉讼管辖概述 问题: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为什么???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1/17 22:47
三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备考注册会计师(已过会计 审计 税法 战略) ,备考税务师(已过税一 税二
你好,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所以除了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那三种案件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外,其他的都是基层法院审理
2023 11/17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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