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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甲向乙借款,并以自有的一套房屋为乙设定抵押。双方于2023年9月1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9月10办理抵押登记。双方对抵押物的转让未作特别约定,11月1日,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根据《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抵押权于2023年9月1日设立 B.甲转让房屋应取得乙同意 C.乙对丙的房屋仍然享有抵押权 D.甲应向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解析 : 根据《民法典》,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但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物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据此,只有选项C正确。 问题:老师,房屋都转让给不相关丙了,乙怎么还享有抵押权,怎么体现?是以转让的款来受偿吗? C选项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1/17 09:29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据此,选项B错误。 抵押权是优先受偿权,并非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依据。甲将房屋转让给丙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丙,乙不可能再以抵押权来对抗房屋所有权人丙。据此,选项A、D错误。 本题中,甲将房屋转让给丙后,乙对丙的房屋不再享有抵押权。
2023 11/1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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