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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甲乙的承包地相邻。3月8日,甲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甲在自己承包地上为乙设立取水地役权。3月15日,双方办理了地役权登记。5月10日,甲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丙。5月20日,乙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的地役权变动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5月20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丁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B.5月20日之前,乙有权在丙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C.乙的取水地役权于3月8日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D.乙的取水地役权于3月15日地役权登记完成时设立 E.5月10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乙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答案】BC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1/15 00:30
三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备考注册会计师(已过会计 审计 税法 战略) ,备考税务师(已过税一 税二
地役权自合同成立时设立,即3月8号就设立了;所以C答案正确,选项D错误;地役权是随这土地流转的,所以选项AE错误,选项B正确;
2023 11/15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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