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的生产、进口和销售业务,12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12万元, 公司按规定向海关缴纳了关税、消费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缴款书凭证。
(2) 向员工发放一批新研发的化妆品作为职工福利,该批化妆品不含增值税价格75万元。
(3) 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86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5万元,当月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的化妆品,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已知: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关税税率为25%。
(1)对上述第二、三笔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11/05 17:37
2借应付职工薪酬84.75
贷主营业务收入7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9.75
借税金及附加1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1.25
2023 11/05 17:3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在卖出使用过的轿车时,需要如何确认收入?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