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如何预缴增值税?采用哪个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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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97 | 提问时间:2023 10/28 10:19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按照以下公式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其中,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在预缴税款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2023 10/2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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