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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84785005 | 提问时间:2023 10/11 11:06
吕昊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一)1.不恰当,寄到了对方公司财务不行.2,不行,未真实确认人是否为对方公司员工.3.不行,需要自己再去查询并与提供的核对.4.不行,需提供盖章版纸质的.5.不行,所有银行都需要函证.6.不行,实地函证中途离开,影响效力. (二)1.不恰当,性质重要的应收应当函证,还应包括已回款的2.不恰当,需要核实身份,并获取纸质盖章的函证.3.不恰当,需要了解异常原因,并重新发函
2023 10/1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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