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下:出租房屋是财产租赁所得,计算个税的时候,按每次租赁收入和4000比较,小于<4000减800,>4000减20%,麻烦问下这个收入,是扣除相关的修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之后的数和4000比较,还是扣除之前的和4000比较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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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5 | 提问时间:2023 09/22 13:02
这个收入是指您每次租赁房屋所获得的收入,是不扣除任何相关费用(包括修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收入。因此,您需要将每次租赁收入和4000进行比较,以确定适用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如果您每次租赁收入小于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租赁收入减去800元;如果您每次租赁收入大于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租赁收入减去20%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租赁房屋时发生了相关的修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可以在计算租赁收入时扣除,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但是,这些费用需要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并且需要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扣除。
2023 09/22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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