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供应商有给我们开发票后面当月又红冲了。我在厦门国税进项那里有这两单,我要怎么处理这红冲的进项。直接不抵扣就好吗?还是怎么处理国税的这一正一负。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3 09/21 10:44
同学您好,如果原来的那个正数发票不在您的手里,还在开票方的手里,那么您这边不需要任何操作。
如果这两账发票都在您手里,那您就需要先认证正数发票,然后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在做进行税额转出
2023 09/21 10:4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在卖出使用过的轿车时,需要如何确认收入?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