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供应商有给我们开发票后面当月又红冲了。我在厦门国税进项那里有这两单,我要怎么处理这红冲的进项。直接不抵扣就好吗?还是怎么处理国税的这一正一负。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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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3 09/21 10:44
同学您好,如果原来的那个正数发票不在您的手里,还在开票方的手里,那么您这边不需要任何操作。
如果这两账发票都在您手里,那您就需要先认证正数发票,然后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在做进行税额转出
2023 09/2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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