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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老师,为什么居住权不能继承,但是可以基于遗嘱设立?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23 09/12 22:48
Xia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并且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而遗嘱属于继承的一种方式。根据民法典规定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有关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指对居住权的设立是以以遗嘱方式的进行,并不涉及居住权的继承问题。
2023 09/12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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