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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好,中通,圆通,申通,韵达四个老板合伙成立一家有限公司,这个有限公司责任是管理驿站的,四家的派费四部转给新成立的公司,由新公司再转给驿站,新成立的公司在中间只收取很少的服务费,然后新成立的公司扣除服务费之后再把剩余的派费,转给驿站,因四家派费合计每个月有60多万,因为驿站无法提供发票,我们肯定也无法给这四家快递公司开发票,老师请问,这样的情况如何税务筹划,才能避免各快递公司和新成立的公司是没有风险的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23 08/31 10:44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没有发票是要调增的呀
2023 08/31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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