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案例6-1】张某、李某、王某和赵某4人本年欲成立一家皮鞋商场,4人的出资额相等,均享有25%的股份。现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利润总额为
1200000元,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则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且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全部平均分配给股东。方案二:成立合伙企业每年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且4位合伙人约定将利润全部平均分配。本年张某、李某、王某和赵某除了获取上述所得之外,还至少获取一种综合所得(即至少获取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种)。【工作要求】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税收筹划。
请问下面的答案哪个是错的,答案中哪个税率不是用最新的政策,要改为什么才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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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3 08/20 16:25
第一个方案下:税后净利润=1200000*(1-25%)=900000, 可供分配净利润=900000*(1-10%)=810000
第2个方案下:个税应纳税所得额=300000 综合所得应交个税=(300000-60000)*20%-16920=31080
税后收入=300000-31080=268920 总体收入=268920*4=1075680
总体方案2优于方案1
2023 08/20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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