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拆迁补偿”成本,如果归集对象明确情况看可以直接归集吗?如果不能明确归集对象的按什么分摊比例来分摊?按建筑面积还是按占地面积分摊呢?广东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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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3 07/29 08:49
你好
1,如果归集对象明确情况,是可以直接归集的。
2,如果不能明确归集对象的,是按占地面积分摊。
2023 07/2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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