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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老师,76.5是当年发生的递资,12.5是期初的未弥补亏损产生的递资,当期所得税不是应该用应交所得税减当期发生的吗?为什么当期的还要再减掉期初的
84784976 | 提问时间:2023 07/24 15:41
小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是这样的,因为你弥补亏后,算出来的是期末的所得税,要减去期初的,才是本期的发生额的
2023 07/2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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