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教育机构附加,计税基础=增值税和消费税应纳税额+免抵税额-直接减免税额-留抵退税额,不是应该=100*13%+5(免抵税额)-留抵退税额(0)吗,为什么这题计算没加上应纳税额100*13%,而是直接用了免抵税额计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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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3 07/22 11:23
你好 这边没有看到题目
不知这个100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可以给下题目条件吗 这边看下
这边看到如下图
2023 07/2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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