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C选项也是物的抗辩,那不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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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3 07/06 16:34
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
1、对物的抗辩,是指票据行为不合法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债务人能够对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权。主要是基于票据本身无效,票据债权已消灭或票据已失效。依票据记载票据债权人不能行使票据债权请求等抗辩原因,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
2、对物的抗辩以外的其它一切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债权人行使,持票人一旦变更,就不得主张抗辩,所以这种抗辩被称为对人的抗辩,或“相对抗辩”、“主观抗辩”。
签章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说明这个票据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这个票据的权利本身就是不存在的,所以是属于对物的抗辩
2023 07/0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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