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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较长,放不下,还有问题: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销售商品属于主营业务,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在确认收入时结转成本,该公司2022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12022年12月3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B商品100件,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000元,总成本为80000元,规定10天内可以无条件退货,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全部价款;客户已取得B商品的控制权。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退货率为5%。2023年1月5日,购货方退回B商品4件,其余商品未退货,甲公司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价款4000元,增值税520元。甲公司预计不会发生退货损失。②甲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数为300000元,期未数为400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期末均为0。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06/24 19:42
小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023 06/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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