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跨省市总分机构间预缴税款分摊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A分支机构应分摊税额为总分机构汇总应纳税额的40%
B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从设立第二年起开始参与分摊
C当年撤销的分支机构自办理税务注销之日起不参与分摊
D按照上年度各分支机构营业利润、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因素分摊
A不懂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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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6/14 17:04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2023 06/1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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