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税率13%)为白酒生产企业,2019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屯,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260000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65000元。(2)提供100000元(不含税)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税),乙企业己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的散装药酒收回后甲企业将其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通过其非独立核算门市部以每瓶不含税价格100元全部对外销售。(4)将自产的粮食白酒30屯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甲企业该类粮食白酒的平均不含税售价为100000元/吨,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20000元/吨。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粮食白酒消费税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求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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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6/13 01:27
您好,这个题目不完整问
2023 06/13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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