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4月20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销货款300000元到期,因乙公司无力偿还,经协商乙公司以一台设备和一批原材料抵债。根据对方开具的发票,原材料的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40000元,增值税5200元,取得成本为30000元;设备原价190000元,已计提折旧50000元,公允价值160000元,增值税20800元。该应收账款公允价值250000元,甲公司已经对其计提的坏账准备为200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到原材料仍作为原材料核算;收到的设备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要求:编制甲公司和乙公司有关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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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5/26 09:26
同学你好,乙公司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140000 累计折旧50000 贷:固定资产190000
借:应付账款300000
贷:原材料30000
固定资产清理1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0
其他收益104000
2023 05/2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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