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2019年5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适用13%税率,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2)支付入库材料的运输费用2万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单据。 (3)销售产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适用13%税率。 (4)企业以自产产品换取两辆小汽车自用。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适用13%税率;收到汽车生产企业开具专用发票注明单价15万元,适用13%税率。该自产产品成本20万元。 (5)购进商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适用13%税率。
1.计算上列企业应纳增值税额
2.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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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7 | 提问时间:2023 05/22 08:33
你好
1.计算上列企业应纳增值税额=800万*13%+30万*13%—800万*13%—15万*13%—10万*13%
2,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借:原材料 ,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2023 05/22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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