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辉正公司2X16年1月1日购入一项价值为90万元的无形资产,使用年限不可预测,预计无残值。计税时采用直线法按照10年摊销。2X16年末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损失6万元,2X17年末经测试未减值。2X17年及以前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按照2X17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新规定,辉正公司从2X18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1) 计算2X16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以及确认的递延所得视负情:
(2)编制2X16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视负债的会计分录:
(3) 计算2X17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以及确认的通延所得稅负情:
(4)编制2X17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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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3 05/20 18:25
同学你好,1,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90-6=84,计税基础=90-90/10=81,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4-81)*33%=0.99
2,借:所得税费用0.99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0.99
3,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90-6=84,计税基础=90-90/10*2=7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4-72)*33%-0.99 =2.97
4,借:所得税费用2.97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97
2023 05/2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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