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无形资产按照10年摊销,甲公司各年的税前会计利润均为10000万元,本年有关科目的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年初余额为3000万元,年末余额为5000万元,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300万元,本年计提200万元,年末余额为50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年年初余额为75万元(300×25%) (2)库存商品本年年初余额为25000,年末余额为300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本年年初余额为2000万元,本年转回400万元,计提100万元,年末余额为170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为500万元(2000×25%)(3)商誉本年年初余额8000万元,年末余额8000万元,减值准备年初余额0,本年计提1000万元,年末余额1000万元,假定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4)无形资产年初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均为7200万元,其中成本为8000万元,累计摊销1600万元,年末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为6400万元,成本8000万元,累计摊销1600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年初余额为0,本年计提100万元,年末余额100万元
计算本年递延所得税费用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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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5/18 14:01
您好,这个是全部的吗
2023 05/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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