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转让二手房的土地增值税,有成本年限加计扣除项吗?一手房可以加计扣除,对二手房不了解,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5/17 12:22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二手房转让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文件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2023 05/17 12:31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