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里什么时候契税不能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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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77 | 提问时间:2023 11/27 14:12
在土地增值税中,契税通常不能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扣除。具体规定如下:
如果纳税人转让的是存量房,且该房子的原购入环节已经缴纳了契税,那么这部分契税可以作为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如果纳税人转让的是无评估价格的存量房,但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那么这部分契税也可以作为“与转让房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如果纳税人取得土地所缴纳的契税是用于房地产开发,那么这部分契税可以作为计算加计扣除的金额的基数。
2023 11/2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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