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购买一个供应商的材料,由于这家供应商要求金额达到一定金额在开具发票,采购人员就自行找别的单位开具的发票,现在这家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已经达到开票金额,并且连之前采购的已经一起开具了,但是由于之前购买的材料已经入账,我想请问这样的发票应该怎么处理?如何做账?发票与原材料不符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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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17 12/12 09:10
您好!要不你就把之前的踢出来,要不就另外挂在账上。当应付款。
按税法肯定是不可以的。
2017 12/1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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