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5月外购一批材料用于应税货物的生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外购一批材料用于应税货物和免税货物的生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00元,但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应税货物销售额为60000元,免税货物销售额为65000元。求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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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4/28 08:19
60000/125000*3900=1872
2600减1872就等于这个月缴纳的增值税。
2023 04/28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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