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甲电池生产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铅蓄电池,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铅蓄电池不含税价格10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万元,甲企业当月全部收回,将其中3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3万元,50%用于继续加工铅蓄电池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甲企业当月应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 )万元。 (铅蓄电池的消费税税率为4%) 本题给出的答案是应缴纳消费税=33×4%-4×30%+80×4%=3.32(万元)
前面那33万元都可以抵扣委托加工已缴的消费税,后面这80万元为什么不抵扣已缴消费税,还有就是30%对外销售了,50%继续加工对外销售了,那不还有20%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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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2 | 提问时间:2023 04/21 17:08
您好
1.后面这80万元为什么不抵扣已缴消费税?因为外购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可以扣除的项目不包括铅蓄电池,所以不能抵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2.还有就是30%对外销售了,50%继续加工对外销售了,那不还有20%么?因为剩余20%已经在委托加工环节交过税了,无需再次纳税
2023 04/2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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