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月转让其位于B市的一处不动产,该不动产是在2016年3月抵债取得,抵债时作价200万元,转让价280万元(以上价款均不含增值税),该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则:应向B市预缴增值税( )万元,向A市补缴税款(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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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0 | 提问时间:2023 04/20 08:51
这道题目是简易征收方法。
2023 04/2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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