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销售商品形成400万利润,为何在计算对乙公司投资收益时,要用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减去甲公司形成400万利润,我认为是二个主体(甲和乙),不应在对乙公司实现净利润中减去甲实现的400万利润??对此不解? 例:甲公司9月将其账面价值为800万元的商品以1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叏得的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按10年计提折旧。乙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为1690万元。甲公司在该项关联交易中实现利润400万元,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讣投资收益时应予抵销,同时应考虑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对损益的影响,(1690 - 400 400÷10×3/12)×20%=260(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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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17 12/04 13:49
你好,请去职称群提问一下
2017 12/0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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