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去年与客户A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于去年开好预付款发票并已收到货款;今年客户主体由A公司变更为B公司,要求我公司将去年的预付款发票冲红、重开发票,预付款退回A公司,再由B公司将预付款付给我公司。请问这样做合理吗?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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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2 | 提问时间:2023 04/04 17:13
你好; 意思是 变更了公司名称的意思吗;还是说换了一个公司开展业务了
2023 04/0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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