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建材生产企业,是国企。原材料的来源是从闭坑矿山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原材料成本是根据闭坑矿山治理项目的合同价及治理期限按期分摊的,闭坑工程21年结束,最终审计价格这个月才出来,比合同价少了60万元,即21年原材料成本费用多估算入账了60万元,21年这个闭坑矿山的原材料入库74万吨,结转成本60多万吨,请问老师,我可以在这个月冲减成本和暂估款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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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3/02 19:47
可以的,在本月冲减成本和暂估款可以采用逆向抵销的原则,即根据原材料成本实际应付金额和已经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把差额作为本月冲减成本和暂估款。例如,原材料成本实际应付金额为100万元,已经支付了140万元,则本月可以冲减成本和暂估款40万元。这样的操作被称为冲销原则,它不仅可以帮助公司在本月精确控制成本,而且可以避免将更多的预算成本安排在将来的月份,从而使成本变得更加合理。
2023 03/02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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