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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购入时进项已全额抵扣,出售时销项按13%开票,增值税申报时应如何填列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2/05 11:22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时,针对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逐笔填写申报。首先,应将固定资产的出售情况,填写到营改增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明细表的第12行,填报销售自用固定资产,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为“固定资产”;其次,应在本表的第13行填写“销项税额”,税率应按13%确定;最后,应在本表的第14行填写“进项税额”,考虑到固定资产购入时已全额抵扣,此处填写0元。 拓展:此外,因为固定资产出售一般为长期延续性生产经营,尤其是涉及一次性出售现有较大数量的设备、仪器、机器等,因此,从生产力提升及企业财务实力方面都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纳税人填报增值税时,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准确审慎填列,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2023 02/0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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