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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卷烟厂为一大型的烟草生产企业被税务机关讣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份有关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如下:(1)本月内销甲级卷烟1000箱,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800万元;零售卷烟10箱,取得含税收入22.6万元;本企业厂庆活动使用自产卷烟5箱,生产成本3万元,对外不含税售价5万元。(2)发往某县A企业烟叶一批,委托其加工烟丝,烟叶成本2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不含增值税),A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A企业没有同类烟丝销售);收回的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3)卷烟厂将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50%本月直接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另50%本月生产领用。(4)同时,本月在卷烟生产加工中领用了--批外购B企业生产的烟丝。已知该批烟丝期初库存2万元,本月外购5万元,期末库存1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级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乙级卷烟消费为36%;定额税0.003元/支,每标准箱50000支要求(1)计算A企业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3)对委托加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0:42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1)A企业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根据发生的情况,A企业已经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因此不需要计算。 (2)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甲级卷烟1000箱,消费税应缴纳56%*1800万元=1008万元;零售卷烟10箱,消费税应缴纳36%*22.6万元=8.096万元;厂庆活动自产卷烟消费税应缴纳56%*5万=2.8万元;外购烟丝:消费税应缴纳30%* (2万+5万)元=2.4万元;委托加工烟丝销售:消费税应缴纳56%*25万元=14万元;定额税0.003元/支,每标准箱50000支,定额税为50000*0.003元=150元。因此,卷烟厂10月份的消费税总共应缴纳1025.296万元。 (3)对委托加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在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方面,需要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处理: 1. 在生产成本科目中记录外购烟叶成本,同时记录加工费支出; 2. 在销售收入科目中记录对外销售得到的收入; 3. 在应交税金科目中记录应交税金; 4. 在现金科目中记录实际支付的加工费; 5. 在存货科目中记录烟丝的期初库存,外购入库金额及期末库存; 6. 在存货商品科目中计提存货报废损失; 7. 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记录对A企业的托管款项; 8. 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记录对A企业的消费税和代收代缴款项; 9. 在其他收入科目中记录对A企业的代扣代缴收入。 拓展知识: 消费税是按照货物或者服务的使用价值收取的,是一种直接税。随着商品与服务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消费税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和应用,对维持社会公平、增强政府财政收入和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
2023 02/0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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