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公司只发80%的工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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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6:20
从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角度来说,疫情期间只发80%的工资是不合理的,因为双方约定的应发工资不可以改变,而在紧急情况下,公司无法以此约定为由减少员工的工资。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经济困难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贷款、紧减经费或者适当减少福利待遇的方式`完成劳动报酬的支付。”这句话规定的`做法是可以有所减少,但必须是在贷款的条件外,并且可以通过紧减经费或者减少福利待遇等方式来实现`。所以,公司在疫情期间,可以考虑将员工的福利待遇减少,但不应直接将员工的报酬减少。
拓展知识: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补偿员工的损失,比如给予员工加发的补充补贴,让员工把课余时间用作做另外的工作。例如,疫情期间,公司可以采取派发额外津贴,让员工根据自身条件来做轻松的外派工作,从而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2023 02/0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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