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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实木地板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 向农业生产者收购木材,企业自开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款100万元(证部领用于生产实木地板),支付运输费用1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在税额0.9万元;购进其他物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30万元。 (2)当月销售实木地板1500箱,单价0.3万元/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售(3)当月将自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职工福 要求:计算该厂5月应纳的增值税 适用税率13%)和消费税(适用税率5%)"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2:25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该厂5月应纳的增值税 适用税率13%的增值税金额为:1000000*13%=13000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5%):4500000*5%=225000元。拓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5月份,企业除了需要缴纳收购发票和运输发票记载的进项增值税外,还要按照销售额的5%,计算当月出口的增值税。
2023 02/0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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