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鲁鹏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2019年5月份,甲企业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或事项:(1)购人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额为10400元。该批原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2)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26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并收到购货方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3)因管理不善造成原材料损失10000元经批准转销,其进项税额上月已抵扣。(4)用银行存款30000元缴纳增值税,其中包括上月未交增值税5.000元。(5)月末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增值税转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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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2/01 09:07
1. (1)购进原材料:
库存商品(原材料) 80000
应交增值税 10400
银行存款 80000
应付账款 10400
2. (2)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原材料)200000
应收账款 200000
增值税 26000
应付账款 26000
银行存款 200000
3. (3)原材料损失:
库存商品(原材料)10000
应交增值税(已抵扣)0
4. (4)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 5000
银行存款 30000
5. (5)未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未交) 0
未交增值税 0
拓展知识:
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它是从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要缴纳的税款,它的税收基础是增值,即企业的收入比购进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购买产品以及提供服务的最终消费者)高出的部分。增值税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也会有所不同。
2023 02/01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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